本招标项目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超低排放及节能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超低排放及节能改造工程(第二次)。
2、建设地点: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况:新建一台150t/h高效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超低排放装置代替原有2×75t/h锅炉(1#和2#锅炉),并对现有3#锅炉(150t/h)进行超低排放达标改造。
4、计划投资:约11374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7、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120天,其中: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定后9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5天内完成土建设计并出具完整施工图,满足工程进度),具体设计进度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要求。
8、设计质量: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定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深度要求。
9、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投标人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动力(或发输电)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至少承担并完成过一个采用13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设计业绩;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http://ggz(略))***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http://www.bid(略))、***(http://ggz(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915室
联 系 人:华恒、肖飞
电 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转分机号:8955、8925、8915
传 真:0734-8272188
监管部门: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电话:0734-8857718